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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年检费新标准延期实行
作者: 2010-05-21 11:43:32 浏览: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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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日前,在本报持续关注下,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发文,对电梯检验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电梯年检费下降了六成,同时新的标准从4月15日起执行。但是,连日来又接到不少读者反映,在申报电梯年检时,质监部门仍按老的标准收费,并表示,新标准需从5月20日起实行。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后了解到,因为执行新标准后,质监部门需要变更《收费许可证》,而按规定在变更之前,质监部门不能按新标准收费。

  时间新标准20日起实行

  19日,接到读者反映后,记者以某单位的名义拨通了省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的电话,咨询电梯已过了年检期,但年检时间是在4月15日之后,若现在年检按什么标准收费。

  “还是老标准收费,因省质监局已发了紧急通知,新标准实行时间延后至5月20日,在此之前到期需年检的电梯,还是按原标准收费。”对方还表示,按规定,需在年检期前1个月主动申请年检,逾期不检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主因收费许可需变更

  据悉,新标准实行日期延后征得了省发改委、财政厅的同意。“之所以延后主要原因是收费许可证需变更,电梯年检属于行政性收费,我们必须办理收费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后,才能按新标准收费。”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之前省发改委、财政厅下发的文件时间为4月24日,而执行日期又在4月15日,质监部门根本来不及变更收费许可,因此只能往后推延。

  提醒

  新标准实行前主动年检可享优惠

  质监部门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仍有900余台电梯逾期未年检,形成区域性安全隐患,必须尽快消除。所以他提醒广大电梯用户,按期年检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对乘坐人员的安全负责。同时,电梯年检期在新标实行之前,又在5月20日前主动申报年检的单位,质监部门也将给予检验费7折不等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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